宁夏社会科学院引进博士研究生拟聘用人员公示公告
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经院党组会议研究,通过考核、考察、体检等程序,现对拟引进聘用的3名博士研究生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9日至15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可向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宁夏社会科学院纪检监察组、院机关纪委反映。
来信请寄:宁夏区纪委监委驻宁夏社会科学院纪检监察组、宁夏社会科学院机关纪委,邮编:750021,举报电话:(0951)2093690,2077395。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8:30-11:30,14:00-17:3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宁夏社会科学院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将取消被举报人的招聘资格。
宁夏社会科学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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